问题 | 甲方一般是指买方还是卖方 |
释义 | 甲方一般是指买卖合同中的买方,享有支配卖方履约的权利,可以要求卖方按照自己的要求,选择和改变标的物的性质、质量、价款等特征。甲方,作为主导合同的一方,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甲方主要是指,在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监督乙方的履约能力和过程,乙方履约完成后,甲方需要支付价款或者其他对价,以继续完成合同。因此,甲方一般是买方,但是在合同法的具体条文中,并没有区分甲方乙方。合同法对于合同主体的区分,主要是要约人和承诺人。要约人是指提出订立合同要求的一方,既可以是买方,也可以是卖方,因此也没有区分甲方乙方的必要。虽然甲方占据主导地位,能够对乙方提出合同的具体内容要求,但是由于我国民事活动实行平等原则,甲方与乙方作为合同法的主体,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履行平等的义务,承担平等的责任。换句话说,就算是甲方,也要受到合同法关于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的规制。违反合同义务时,甲方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三条 订立合同方式 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第十四条 要约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一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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