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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政府为公民求助或投诉提供的途径有哪些?
释义
    法律分析:
    开设热线电话;设立信访部门;发展电子政务;依法建立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八条 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
    第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陪审员在执行陪审职务时,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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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2:3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