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写法律意见书,规定是 |
释义 | 如何写法律意见书 通常法律意见书包含五个部分,即:首部、正文、结尾、附件以及落款,下面是对法律意见书这五个部分该怎么写的简要介绍。 一、首部 1.标题 在文书顶端居中标明“法律意见书”字样。 2.致送单位(或人)的称谓 在标题的下一行顶格写明接受文书的单位名称或人的名称。如:“××有限责任公司”“尊敬的××国××××先生(女士)”“××董事长”等。 3.说明解答内容的缘起和依据 要求用简明扼要的文字概括交待解答的是什么内容,即就提出的什么问题予以答复,这是法律意见书的开头部分。 二、正文 这部分是法律意见书的主体部分。正文通过法律、法规来详细解答询问人所提出的问题。一般而言,这一部分需要进行严密的论证,科学的分析,从而给询问人一个圆满的答案。正文的内容既可单列一项,就问做答,也可以分为若干个问题,用分题标号形式一一作答,具体如何写,要根据询问人所提问题的多少来决定。 三、结尾 正文写完之后,一般应另起一段,用几句话对所述问题进行总结,加以概括,起到归纳全文的作用。最后在文末右下角写出律师的工作单位、职务及姓名,并注明制作日期。 四、附件 法律意见书如有附件,应在正文之后列出附件名称,并编好顺序。 五、落款 一般以法律事务机构名义,也可是企业法律顾问个人署名;以法律事务机构名义时,其负责人应签名,以示负责、署名之下是送呈时间。 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聊网进行法律咨询。 该内容由 麻侦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