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吸收合并的情况下,被吸收公司的债权债务应由吸收公司承担,但需要注意是否存在特殊协议或法律规定。同时,吸收合并应当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1.《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或分立后,继承被合并公司或被分立公司的权益和债务的公司为承继公司。” 2.《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企业合并或者分立后,其合同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企业继承或由分立后产生的企业承担。” 3.《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合并或者分立后,继承被合并企业或者被分立企业的权利和义务的企业为承继企业。” 因此,在吸收合并后,吸收公司应承担被吸收公司的债权债务,但需注意是否存在特殊协议或法律规定,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