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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吸收合并与控股合并有哪些不同
释义
    法律分析:吸收合并与控股合并的不同如下:
    1、合并方式不同,吸收合并是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企业合并成一家企业。控股合并是一家企业购入或取得另一家企业有投票表决权的股份;
    2、是否保有法人资格不同,通过控股合并原有各家公司依然保留法人资格,通过吸收合并只保留一个法人资格。
    一、吸收合并基本程序如下:
    1、拟合并的公司股东会分别做出合并决议;
    2、合并各方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各方签署《合并协议》;
    4、自作出决议之日起通知债权人。
    5、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在报纸上公告。
    6、调账、报表合并等会计处理。
    7、合并报表后实收资本的验证。
    8、自作出决议之日起以后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二、公司控股合并的流程如下:
    1、签订并通过合并协议;
    2、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务清单;
    3、通知债权人并公告;
    4、办理相关手续。
    总之,吸收合并与控股合并的不同在于合并方式不同、是否保有法人资格不同、合并形式不同。合并协议是导致公司资产重新配置的重大法律行为,其中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合并的决议,必须经全部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通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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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8:0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