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刑事诉讼中,检方负责呈递证据,而被告需要评估这些证据对自己的影响。在评估时,需要考虑证据的真实性、证据与控罪事实之间的关系以及证据对自己的定罪可能性等因素。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百九十七条:被告有权对起诉书所附证据予以质证,并对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所收集的证据提出异议;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有罪推定原则,即经过法定程序查明有犯罪事实的,被告人应承担证明自己无罪的举证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第三条:证据应当真实、合法、相关、充分;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三条:在刑事诉讼中,应当从有罪无罪的角度评价证据,并考虑证据之间的联系与矛盾; 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法庭应当对证据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和裁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