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公费定向违约后果
释义
    1、因个人原因(因病休学等除外)中断学业,或未在培养期满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者,市教育行政部门、高校有权与其解除协议,公费师范生应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师范生公费教育经费。
    2、公费师范生毕业后,未按协议到农村中小学任教的,要按规定退还师范生免费教育经费,并交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
    3、公费师范生毕业在农村学校任教未满6年的,根据服务期未满年限,按比例退还师范生公费教育经费和交纳违约金。公费师范毕业生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可在农村学校间从事教育管理工作或进行交流。
    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费师范毕业生的履约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公布违约记录,并记入人事档案,负责管理违约退还和违约金。
    关于公费生解约问题
    公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收学费、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安排。部属师范大学师范专业实行提前批次录取,择优选拔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公费师范生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十年以上。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公费师范生,应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二年。公费师范生未按协议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的,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履约管理,并建立公费师范生的诚信档案。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需报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公费师范生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学任教。公费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
    所以,解约不容易。
    因此在决定选择公费师范生之前一定要考虑长远,是否是自己想从事的职业,是否能坚持一直做下去,如果不是自己想要从事的职业就要果断的放弃,免得日后违约给自己带来更多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5 17:2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