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教资认定不合格,下次还能认定吗 |
释义 | 可以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由本人提出申请。 教育行政部门和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每年春季、秋季各受理一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认定。 一、不迁户口孩子能不能上学吗 不迁户口孩子能上学,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义务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按照相关的政策,在义务教育阶段六年小学,三年初中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没有户口的孩子进不了公立小学或初中,但可以在民工子弟学校上学。高中和大学不受户籍限制,只要达到该校的录取分数线即可。 二、我国教师法明确规定教师任用与管理制度有 有教师资格制度、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聘任制度。相关教师制度的设立,主要是为了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保障教师待遇和社会地位的不断提高;加强教师队伍的规范化管理,确保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断优化和提高。教师资格制度: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教师职务制度: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执行。教师聘任制度:聘任制度的实施步骤,由教育部门规定,主要是由学校和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教师资格证管理条例》 第二条教师资格证书是持证人具有国家认定的教师资格的法定凭证。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师工作的人员,必须依法取得教师资格,并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第三条教师资格证书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 第四条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申请人相应的教师资格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申请人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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