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没领结婚证合法吗 |
释义 | 没有领取结婚证的,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结婚,不具有法律效力。结婚是一项法律行为,如果男女双方当事人要结婚的话,是需要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的。满足结婚条件的,民政局是需要颁发结婚证书,此后双方当事人会成立夫妻关系。因此,若想发生法律意义上的结婚效力,双方应当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 一、离婚后结婚是否需要带离婚证 离婚后结婚需要带离婚证。按规定,离婚后再婚需要收回离婚证。离婚后再结婚需要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已经离婚的男女双方经自愿申请,依婚姻登记办法,在婚姻等登记机关办理恢复夫妻关系的行政程序。 结婚登记的程序有如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二、中国人法定结婚年龄 中国男女法定结婚年龄,即男生满二十二周岁,女生满二十周岁。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要达到结婚法定年龄,法定结婚年龄是指法律规定的结婚的最低年龄,至于结婚的最高年龄,则无限制。因此男女双方满足法定结婚年龄要求的,可以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三、领结婚证需要什么材料吗 领结婚证的内地居民需要准备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男女双方的居民户口簿;(2)男女双方的居民身份证;(3)本人无配偶证明;(4)本人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满足结婚条件想要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需携带以上材料亲自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经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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