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合同修改后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修改的合同仍然有效;合同可变更的情形包括当事人一方利益变化、双方协商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合同修改后怎么有效力 民法典规定,合同生效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修改的,修改后的合同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四十三条【协议变更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二、合同可变更的情形有哪些 1,由合同性质和内容决定当事人一方可变更合同。有的合同是为当事人一方的利益而设立的;也有一些合同的某些条款是专为当事人一方利益约定的。由于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放弃自己应得的利益,因此,对于这些合同,如果当事人一方在订立合同后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不再需要合同为其带来利益,则可以变更合同。 2,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当事人双方在进行协商时,意思表示必须是明确的,而不能是模煳的,否则,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3,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或者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发生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允许当事人变更合同,使合同的履行成为可能。不可抗力必须达到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程度,才能作为变更合同的理由。如发生不可抗力后,经义务人的努力,合同仍可履行,则不能作为合同变更的理由。 结语 合同修改后仍然具有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在行为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并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条件下是有效的。根据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合同可变更的情形包括合同性质和内容决定当事人一方可变更合同,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合同的全部义务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因此,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合同的修改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四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附条件和附期限 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四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附条件和附期限 第一百六十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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