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合同修改的效力如何认定 |
释义 | 合同修改的效力和可变更情形:根据《民法典》,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修改具有法律效力,单方自行修改不具效力。合同可变更情形包括:1.合同性质决定一方可变更;2.双方协商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利益;3.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全部义务。合同修改需双方协商一致,否则无效。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合同修改的效力如何认定 民法典规定,合同如果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修改的,修改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单方自行修改的,不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协议变更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五百四十四条【变更不明确推定为未变更】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二、合同可变更的情形有哪些 1,由合同性质和内容决定当事人一方可变更合同。 有的合同是为当事人一方的利益而设立的; 也有一些合同的某些条款是专为当事人一方利益约定的。 由于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放弃自己应得的利益,因此,对于这些合同,如果当事人一方在订立合同后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不再需要合同为其带来利益,则可以变更合同。 2,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当事人双方在进行协商时,意思表示必须是明确的,而不能是模煳的,否则,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3,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或者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发生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允许当事人变更合同,使合同的履行成为可能。 不可抗力必须达到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程度,才能作为变更合同的理由。 如发生不可抗力后,经义务人的努力,合同仍可履行,则不能作为合同变更的理由。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所以合同修改是双方当事人协商变更的,合同变更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单方变更的,另一方不追认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结语 合同修改的效力如何认定,民法典明确规定了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合同的修改需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方可具有法律效力;若是单方自行修改,不具备法律效力。此外,根据第五百四十四条,如果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将推定为未变更。因此,在合同修改中,双方当事人的协商一致至关重要,以确保合同变更具备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五百六十四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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