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机关法人是指依法享有国家赋予的权力,以国家预算作为活动经费,因行使职权的需要而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各级国家机关。机关法人主要从事国家行政管理活动。行政机关法人的活动方式是利用国家权力对教育、文化、军事及其他社会事务进行管理。同时,从事司法活动的法院、检察院也属于机关法人的范畴。机关法人成立的方式为特特设立。由于机关法人的设立取决于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因此其设立无须经专门机构核准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十七条 有独立经费的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机关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