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1.事业单位接受政府领导,是表现形式为组织或机构的法人实体。 2.事业单位一般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但不属于政府机构,其工作人员与公务员是不同的。 3.根据国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精神,事业单位不再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而分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还新兴了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和社会资本举办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十九条 事业单位法人设理事会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理事会为其决策机构。事业单位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