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身份证可做以下事情: 1、选民登记; 2、户口登记; 3、兵役登记; 4、婚姻登记; 5、入学、就业; 6、办理公证业务; 7、前往边境管理区; 8、办理申请出境手续; 9、参与诉讼活动; 10、办理机动车、船驾驶证和行驶证,非机动车执照; 11、办理个体营业执照; 12、办理个人信贷事务; 13、参加社会保险,领取社会救济; 14、办理搭乘民航飞机手续; 15、投宿旅店办理登记手续; 16、提取汇款、邮件; 17、寄卖物品; 18、办理其它事务。 身份证办理流程如下: 1、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局办证中心进行人像采集; 2、带本人户口簿、照片递交到办证窗口; 3、窗口民警对办证手续进行审核; 4、合格:缴纳相应工本费用并领取《领证通知单》,不合格:由主办人负责告知原因; 5、按照取证时间持《领证通知单》到办理证件地点; 6、领取居民身份证。凡代办和代取身份证的居民必须持本人身份证。 综上所述,身份证可以做很多事情,大家要放好自己的身份证,不要弄丢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