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夫妻只有一方签字,另外一方需要还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不一定。 只有夫妻一方签名的借条,如果这笔债务并非是应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开支、共同生产经营的,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只有夫妻一方签名的借条,如果这笔债务是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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