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签借条谁承担责任 |
释义 | 代签借条责任视情况而定: 1、如果欠款人承认是他委托,代写人不负偿还责任; 2、如果欠款人事后有追认行为,代写人不负偿还责任; 3、如果欠款人不承认,且无其他证据,代写人承担偿还责任。 借条的注意事项: 1、最好附带在借条中体现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2、借款人签名的时候,出借人必须亲眼看其签名,防止借款人用其他人来签名,最后拒绝承认借条; 3、借条的书写人必须是借款人,而不是出借人,否则借款人会以内容非其原文抗辩; 4、尽量避免使用容易产生分歧的语言,简洁和语义单一的借条才是最标准的借条。避免出现“甲向乙借钱”这样模糊不清的语言,因为,很容易分不清谁是出借人,谁的借款人; 5、名称要写为借条,而不是欠条,一字之差,它们的法律含义则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借条有效期为20年,欠条为2年。 综上所述,替别人代写借条一般情况下是不承担法律责任的,但司法实践中最好是谁借钱的就让谁写借条。别人代写的签名是没有用的。但是对于别人代写借条,本人签字的情况,是有效的。因为本人签字就等于承认了借条内容,所以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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