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对子女的变更抚养权起诉的地点一般是被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的法院。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相关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条 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