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变更抚养权的法律规定:1、与子女同住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残疾不能继续抚养子女;2、与子女同居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的现象,或者与子女同居对子女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的;3、年满8岁的未成年子女,愿意与对方生活在一起,并且对方有能力抚养他的。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十五条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第十六条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