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导致户口注销,如何重新办理? |
释义 | 夫妻一方注销户口不影响另一方补办结婚证,只需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无居民户口可凭户籍证明,集体户口可凭户口卡片或户口簿复印件。未办理落户手续可凭证明材料在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法律分析 户口被注销对于夫妻关系是不会有任何影响的。一方注销的,不影响另一方补办结婚证,只需要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去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或者当初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局补办取可。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拓展延伸 结婚后户口注销,如何恢复常住户口? 结婚后户口注销是一种常见情况,但您可以采取一些步骤来恢复常住户口。首先,您需要前往当地的户籍管理机关,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包括结婚证、身份证等。其次,您可能需要提供一些额外的证明文件,如居住证明、工作证明等。然后,根据当地政策,您可能需要进行一些审批程序,包括审核、公示等。最后,一旦您的申请获得批准,您将恢复常住户口,并获得相应的户口本和身份证。请注意,不同地区的具体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建议您在办理过程中咨询当地户籍管理机关或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确保顺利恢复常住户口。 结语 结婚后户口注销,如何恢复常住户口?根据相关规定,您需前往户籍管理机关提交结婚证、身份证等申请材料。可能需要提供居住证明、工作证明等额外文件,并完成审批程序。请咨询当地户籍管理机关或法律专业人士以确保顺利恢复常住户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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