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房产证加配偶名字离婚如何分割? |
释义 | 婚后加上配偶名字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要协商分割,如协商不成,法院将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利益原则进行分割。如果没有约定,应协商处理,如无法协商一致,可通过诉讼方式由法院判决。 法律分析 婚后将房产证加上配偶名字,该房产即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则由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利益原则进行分割。购买房屋后,如加上配偶姓名,则属于对配偶的赠与。加上姓名后,该房产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若双方已有约定,则应按照约定处理。若无约定,则应协商处理。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可通过诉讼方式由法院判决。法院通常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利益原则进行房产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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