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房子婚后加名字离婚后怎么判 |
释义 | 婚前房子婚后加名字离婚后分割的处理,具体如下: 1、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2、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 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具体如下: 1、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 2、婚后实际取得或婚后明确可以取得的知识产权收益; 3、继承、受赠的财产; 4、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5、夫妻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6、军人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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