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失踪人超过十年,不报案,通过村委会出具失踪经过,派出所可采纳? |
释义 | 法律分析:公安机关一般在受理失踪人口案时,一般会告知你失踪24小时才会立案,如果立案,会采集失踪人口直系亲属的DNA及失踪人口的近期照片,然后将DNA数据及相关资料上传全国数据库(只要在中国公安部门都可以知道),他们在日常的工作中会注意该失踪人口的情况。有消息,他们会打电话通知 失踪人口符合下列项目之一(一)迁出未报或未按址迁入(二)随父母或亲属离家(三)离家出走(四)意外灾难(五)迷途走失(六)上下学未归(七)智障走失(八)精神异常走失(九)被拐(抱)走(十)海难、空难 办理失踪人口报案流程:步骤一:准备以下物品(一)、失踪人的最近相片二张。(二)、户口名簿。步骤二:到各县市警察局办理(一)、找到失踪人辖区派出所。(二)、填妥失踪人口案件登记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四十一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二条 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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