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持股份被代持人侵占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如果代持人擅自转让就会构成犯罪。股权代持是股东在特殊情况下对股权比较方便的处理方式,出资人和名义股东都承担着一定风险。名义股东只要自身不违反相关协议和法律规定,就不会涉及侵占罪。如果名义股东因不正当利益而变动公司股权则构成职务侵占罪。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的约定是有效的;并且,对公司来说,名义出资人具有股东资格;实际出资人若想取得股东资格,则需比照对外转让股权的程序,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才可以请求公司变更股东,擅自转让股权的名义股东也将面临违约责任,赔偿因转让造成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公安部经侦局关于对非法占有他人股权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问题的工作意见》 对于公司股东之间或者被委托人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司股东股权的行为,如果能够认定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则可以对其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司管理中的股东股权行为以职务侵占罪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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