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农村房屋搬迁补偿标准 (1)主房是楼房的,每平1000元。 (2)主房是平房带状基础的,每平800元。主房是平房不是带状基础的,每平750元。 (3)主房是瓦房带走廊的,每平750元。 (4)主房是瓦房不带走廊的,每平650元。 (5)主房是简易房的,每平600元。 (6)配房:平房,瓦房带走廊每平600元,瓦房500元,简易房350元。 (7)养殖区:主房每平300元,封闭式养殖圈舍每平200元。 (8)临时建筑:简易房每平200元,彩钢瓦房每平400元。 (9)走廊,全封闭的按实际面积计入主房面积,半封闭或者没有封闭的,按实际面积70%计入,主房是一层半(阁楼)的,一层半(阁楼)按实际面积50%计入。 2.临时安置补贴费 按主房认定面积每月每平4元计算,不足4000元按4000元计算。选择货币安置的不享受。 3.搬迁安置政策 房屋搬迁实行货币安置、公租房、安置费安置三种。 (1)安置房:阳光排屋1780-1980元每平,电梯洋房1600-2200每平。 (2)货币安置:在奖励期内签订协议并腾空交房,每平奖励100-150元。 (3)公租房:1954年7月15日前出生且独居的,可以租赁公租房,公租房每户2间,缴纳押金3万元,并签订租赁合同。不再居住并退还公租房后,押金退还指定继承人。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 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