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犯署名权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侵犯别人署名权有两种情况:一是在作者已完成的作品上擅自署上他人的姓名是在非作者的作品上擅自署上他人的姓名。在第一种情况下,未经作者许可,构成署名权侵权。因为未经他人许可而公开了作者与作品之间的关系,应影响了作者的署名决定权。 当然擅自在作品上使用作者姓名,也侵犯了作者的姓名权,这种情况下属于法条竞合现象,按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可按侵权了作者的署名权处理。对于第二种情况,按照上述分析,首先可以肯定是侵犯了他人的姓名权,这就象在自己的商品上使用了他人的注册商标,侵犯了他人的商标权(姓名权也是标志权)。但是否侵犯了署名权呢美术作品而言,中国著作权法把"制作、出售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作为侵权行为,有人就因此认为至少在美术作品上已包括了上述两种情形,均属侵犯了他人的署名权。 认为在非作品上擅自署上他人的姓名,只能侵犯他人的姓名权,而不能侵犯他人的署名权。因为署名权是决定公开作品与作者身份的权利,没有作品,就没有署名权,因而,就不存在侵犯谁的署名权的问题。就中国而言,仅认定侵害姓名权,对作者尤其是名作家的权利保护力度显然是不够,因为假冒署名,有时对他人名誉或声望,如在冒充作家发表劣质作品时,不但损害其人格,损害其作品的市场价值,而且会直接损害购买者的利益,扰乱正常的文化市场,这些都是现有姓名权、名誉权的有关规定难以救济的。鉴于现行法律对第二种情况难以进行有效地救济,为公平起见,引用侵犯署名权的有关规定判案倒也不失公开,但从法理上讲不通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编辑的《伯尔尼公约指南》,认为确认作者身份权中包括了禁止假冒他人在非作者的作品上署上作者姓名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十条 第一款 第二项 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使用他人的作品,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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