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四案”是指: 一、涉及教育整顿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 二、造成冤假错案的; 三、反映链条式、团伙式腐败问题的; 四、问题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引发重大舆情或者影响恶劣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七查”是指: 一、举报线索核查 二、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 三、重点案件交叉评查 四、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清查 五、法律监督专项检查 六、智能化数据排查 七、队伍建设巡查。 “三协调”是指: 一是对疑难复杂案件,协调上级单位提供专家指导,技术支持,力争尽快突破;二是对办案阻力大,突破难的,协调全国教育整顿办,省级教育整顿办挂牌督办,加大查办力度;三是对重点案件办结率低的地方,协调省级教育整顿办加大督促指导力度,限期整改。 法律依据:《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应知应会知识》 规定: “四案”是指: 一、涉及教育整顿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 二、造成冤假错案的; 三、反映链条式、团伙式腐败问题的; 四、问题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引发重大舆情或者影响恶劣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七查”是指: 一、举报线索核查 二、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 三、重点案件交叉评查 四、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清查 五、法律监督专项检查 六、智能化数据排查 七、队伍建设巡查。 “三协调”是指: 一是对疑难复杂案件,协调上级单位提供专家指导,技术支持,力争尽快突破;二是对办案阻力大,突破难的,协调全国教育整顿办,省级教育整顿办挂牌督办,加大查办力度;三是对重点案件办结率低的地方,协调省级教育整顿办加大督促指导力度,限期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