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关于收受干股的认定
释义
    

法律主观:
    


    通过他人签订协议收受干股行为的认定是否有效 通过他人签订协议收受干股行为的认定是是否有效需要 根据实际的情况分析。 干股可以收回吗 如果对方同意当然可以收回,否则就要看合做协议或章程约定的权利义务。 干股是股份 公司 无偿赠送的股份。一般用作公司发起人的酬劳;有时也用于赠送职工或拉拢某些有势力的人。赠送干股应经董事会同意,因它涉及 股东 权益,造成股东权益的减少。 干股股东的法律责任 1、不公开身份的干股股东的法律责任。 不公开身份的干股股东,其共性在于既未出资,也未进行形式登记,这种共性的法律后果是无论其 股权 取得的原因有何不用,其股东资格都不会受到法律保护。对于一些对公司的成立或运营起过重大作用,通过不对公司出资却享受公司收益的法人或自然人而言,其收益权随时可能被终止,法律无法以股东资格去保护其取得收益的权利。对于那些利用职权享有公司收益,这种股无疑是“权力股”,这种不劳而获的行为无疑是违法或犯罪行为。如果这种“干股”股东的违法行为如果符合 受贿罪 等 罪名 的构成要件,则要受到 刑法 的制裁。如果违反了党纪、政纪,则要受到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2、公开身份干股股东的法律责任。 根据公开股东身份干股股东的两种存在基础,其法律后果也不同。对于因腐败而产生的干股股东,如上所述要承担其违法甚至于犯罪行为所带来的法律责任。对于因交易而产生的干股股东,其交易的形式不同,导致其法律责任也不同。如对于掌控公司运营资源或对公司设立或动作有重大贡献,取得公司股权并登记为公司股东的,更趋近于《民法》的赠与行为,我国法律保护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公序良俗的意思自治行为。对于因违法交易行为而产生的干股股东,当然不会保护其股东资格,同时也要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另外需要说明的是,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不允许法人或自然人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等作为出资,因以上出资取得干股的股东资格不会受到法律保护。 通过小编的整理大家可以知道;如果对方同意当然可以收回,否则就要看合做协议或章程约定的权利义务。以上就是网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这方面 法律知识 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者情况比较复杂,网也提供 律师在线 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 法律咨询 。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5 14: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