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文书送达方式有哪些法律规定啊 |
释义 | 法律文书送达方式有以下法律规定:受送达人或其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 一、刑事案件被告不接传票怎么办 被告不接传票的,送达人可以邀请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拒收的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将诉讼文书留在收件人、代收人的住处或者单位; 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处,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根据《刑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应当交给收件人本人;如果本人不在,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代收。 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时候,送达人可以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在送达证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的日期,由送达人签名,即认为已经送达。 二、法院邮寄传票不签收不送达有哪些情形 不签收是没什么意义的。要考虑的是怎么应对法院的诉讼。送达只是个形式问题。【送达回证】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 三、法院传票不签收会怎么处理 法院的传票不签收,可以进行留置送达。具体过程为送达传票的人邀请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作为见证人,并且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后,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将传票留在受送达人的住处,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进行送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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