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定企业发行债权由谁监督 |
释义 | 公司债券的发行、交易、登记结算等方面的业务或行为,由证监会实施行政监管;中国证券业协会对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实行行业自律组织事后备案和负面清单管理;交易场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等按各自职责负责自律监管中国债券市场的监管。 一、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内涵及用途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需要是被核准的,并且不可转借他人。在募集资金账户中不可存放非募集资金,且所募集资金不可用于其他用途。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应当用于核准的用途;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应当用于约定的用途。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目的:1、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2、更好的防治职业病;3、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4、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三、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所列资金用途使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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