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第一条严禁停电作 业不按规定验电接地。 第二条严禁高处作 业不正确使用安全带、不戴安全帽。第三条严禁未经 工作许可即开展工作。 第四条严禁作业不按规定进行现场勘察。 第五条严禁作业不按规定使用工作 (操作)票。 第六条严禁作业现场未做完整安全措施就进行工作。 第七条严禁作业监护人员 (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同进同出人员)擅自离开现场。 第八条严禁现场特 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第九条严禁不按施 工方案进行施工。 第十条严禁使用不 合格的验电笔、接地线、绝缘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二条 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