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全四不放过原则的内容是什么 |
释义 | “四不放过”原则的支持依据是《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国家对发生事故后的“四不放过”处理原则,其具 体内容是:(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2)事故责任 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3)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 受到教育不放过;(4)事故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没 有落实不放过。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是要求 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处理 接受教训,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什么是四不放过原则 四不放过是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我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处理事故的四不放过的原则是什么 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是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根据俄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安全工作要立足防范,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层层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今年下达了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各地区、各部门要层层抓好落实,确保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各生产经营单位。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四、严格安全工作责任制 安全工作要立足防范,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层层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今年(2004年)下达了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各地区、各部门要层层抓好落实,确保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各生产经营单位。同时,要加强监督考核,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大幅度减少事故数量特别是事故伤亡人数。对责任不落实,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严格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对近期发生的特别重大事故,国务院决定派出调查组,查明事故原因,作出严肃处理。 该内容由 张平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