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发生医疗事故后你第一步应当做什么?看下文你就知道了! |
释义 | 医疗事故中病历真实性的重要性及患者保护措施。原告在庭审中对被告医院提交的病历真实性表示怀疑,但担心进行病历真伪性鉴定的费用和风险。最终,原告只能认可对方医院提供的病历。文章强调了患者在医疗事故发生后封存病历的重要性,以避免病历被篡改,并提及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患者的权利。患者应及时采取保护措施,以保证病历在诉讼中的有效性。 法律分析 1我观摩过一个医疗案件的庭审,法官先要双方提交病历,对病历进行质证,然后再委托司法鉴定。但是当被告医院提交出病历后,审判长问原告:你对被告医院所提交的病历真实性有什么疑问吗?假如你不认可对方医院提供的病历,那么我们就无法提交给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医疗损害司法鉴定。 2原告说:我对对方提出的病历真实性有疑问,我认为对方的病历可能经过了修改。法官说:那原告需要申请做一个病历真伪性的鉴定吗?如果要做病历真伪性的鉴定,那么这个过程可能要经过一年的时间,鉴定的费用由原告先支付,鉴定的风险由原告负担,假如经过鉴定后,医院提交的病历材料是真实的,那么鉴定费用就由原告负担。3原告想了想说:我认可对方医院提供的病历。于是,法官将病历材料进行封存,由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后移交司法鉴定机构。4在这个案件之中,其实原告也陷入了两难的境地,因为他自身也不知道对方提交的病历是否属实,所以他就只能对病历保持怀疑。但是如果他不认可对方提交的病历,那么法院就不会拿一份没有经过双方确认的病历材料去进行司法鉴定,而先要进行病历真伪性的鉴定,但是问题来了,对于病历真伪性的鉴定比较复杂,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鉴定费用,而这些风险都是由原告方来承担的,假如最后的结论是医院提供的病历是真实的,那么原告的损失就太大了,因此,原告最后只能认可了对方医院提供的病历。5关于这个情况,其实本来是可以避免的,究其原因还是原告在发生医疗损害之后没有第一时间去封存病历,因此导致对方医院提交的病历真伪性不明的状况,假如原告在发生医疗损害之后第一时间去封存病历,那么医院能去修改病历的机会就很小了,因此在发生医疗损害之后第一时间要做的就是去封存病历材料,避免病历被医院修改。6《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材料。病历材料记录的这些内容是非常重要的证据,在司法鉴定的时候通过病历材料可以判断出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是否有过错,医疗机构的过错与患者的损害结果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以及医院的过错参与度是多少。因此,通过以上的介绍,患者朋友们在医疗事故发生之后,一定要及时去封存病历,以免出现病历被篡改的情况,使自己在诉讼中处于被动的局面。 结语 医疗案件中,病历的真实性对于诉讼的进行至关重要。原告在对方医院提交病历时保持了怀疑,但考虑到病历真伪性鉴定的风险与时间成本,最终只能认可对方提供的病历。这一情况本可以避免,若原告在发生医疗损害后第一时间封存病历,就能避免病历被修改的风险。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患者有权复制病历材料,这些记录是重要的证据,可判断医疗机构的过错与患者损害结果之间的关系。患者朋友们在医疗事故发生后务必及时封存病历,以免陷入被动局面。 法律依据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完善安全保卫措施,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及时主动化解医疗纠纷,保障医师执业安全。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 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 第十四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章 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 第二十七条 专家鉴定组依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独立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别和判定,为处理医疗事故争议提供医学依据。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干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不得威胁、利诱、辱骂、殴打专家鉴定组成员。 专家鉴定组成员不得接受双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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