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注销过的户籍证明怎么开 |
释义 | 一、注销过的户籍证明怎么开 不需要出具证明。1、居民死亡后,医院将出具死亡证明,亲属持死亡证明原件和户口簿到当地派出所,工作人员核实资料后,将死亡证明原件部分交由派出所,并记下注销户口的相关事项。2、办理死者后续事务时,需携带注销户口的夜间复印件和加盖当地派出所新印章的死亡证明复印件,记录经办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等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条例》第八条第一款公民死亡前、城市被埋前和农村一个月内,户主、亲属,家属或者邻居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并注销户口。 二、派出所能给户口本开户籍证明吗 是的。法定户籍证明是指公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如果身份证或户口本丢失,派出所可以出具你的户籍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三、户口注销证明怎么开 户口注销,请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并按以下程序办理: 1、死亡户口注销,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死亡医学证明》(农村可凭乡村证明); 2、应征入伍公民户口注销,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入伍通知书》; 3、出国出境定居户口注销,凭出国出境证件和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四、户口注销的方法有哪些 方法一 1、网上下载后打印或直接到公安办证中心(未成立办证中心的区(市)县公安局到派出所)办理户口窗口领取《注销户口申请表》 2、按照填表要求填写《注销户口申请表》 方式二 1、网上下载《注销户口申请表》; 2、在网上按照填表要求填写《注销户口申请表》; 3、按提交要求网上提交已填好表格; 4、获得确认。 提交材料到市公安局办证中心、户口所在地的区(市)县公安局办证中心或未成立办证中心的区(市)县公安派出所受理户口窗口提交。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条例》第八条第一款公民死亡前、城市被埋前和农村一个月内,户主、亲属,家属或者邻居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并注销户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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