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报销政策 |
释义 | 法律分析: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医保的起付标准为一级医疗机构5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元,三级医疗机构300元;超过起付线标准的60周岁及以上人员的报销比例为一级医疗机构90%,二级医疗机构80%,三级医疗机构70%;60周岁以下的一级医疗机构80%,二级医疗机构75%,三级医疗机构60%;在职人员住院报销比例:起付标准为1500元, 最高支付限额51万,起付标准以下的由个人医疗账户结余资金支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由统筹基金支付85%;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附加基金支付80%+个人自负20%;退休人员住院保险比例,起付标准为1200元,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由统筹基金支付9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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