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 1.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方面; 2.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 3.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 4.政府机构和人事方面;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条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1.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方面;2.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3.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4.政府机构和人事方面;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