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地外以外被抓捕,会被押回犯罪地受审。 2、被判刑后一般会关押在法院所在地附近的监狱。如果是重刑犯,可能会被投入那一行政区域内的重刑监狱。 3、北京、上海一些大城市的监狱容纳有限,会定期往外地输送服刑人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和拘役判决的执行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 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