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这算是不可抗拒力么 我在某单位大厅内租赁了一个柜台经营小商品,该单位职工因和单位一些事情解决未果,而把大厅大门关闭,不让单位开展工作。但同时也使我无法经营,停业了几天。我向该单位要求对我进行一定赔偿,但该单位领导说大门不是单位让关的,是职工的私自行为,也是一个不可抗拒力事件,单位不负责任,不应给我赔偿。 请问:职工的这种行为对该单位来说是不可抗拒力么 律师解答: 这种情况不是不可抗力,单位完全可以妥善解决,您有权利向责任人依法索赔。 相关法律知识: 不可抗力是一项免责条款,是指买卖合同签订后,不是由于合同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事件,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发生意外事件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推迟履行合同。 所谓不可抗力,在我国《民法通则》上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