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市户口迁入条件和过程最新 |
释义 | 过程1:在成都市领取并填写《入户申请表》; 过程2:在原户口地准备材料,办理户口准迁证; 过程3:在原户口地注销原籍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过程4:再回成都办理上户手续,领取户口簿。 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要办户口,需要是一个成年的、经济上独立的人;和户主不住在同一个地方,有一套单独的房子,门牌、户籍、证照都要清楚;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设立单一账户的条件是我有产权房,年满十六岁。申请人必须独立居住,并有自己的房屋所有权证。二是逐户建账。一个人住比一个人住两个房间更自然。单位建筑的分割仅限于离婚,管楼的分割按小屋处置。自建房屋等违法建筑不得分户。 要带的资料: 1、确认申领对象持有迁入地发给的《准予迁入证明》(收原件) 2、本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具体过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办理准予迁入手续,本人不去可代办,但你应当备齐所有需要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必要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二、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本人不去可代办,代办人应为原籍户内成员中的成年人才可以,需要提供准予迁入证明(迁出地留存联)、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迁出地派出所审查符合后,开具户口迁移证; 三、办理户口迁入手续,最好本人前往,因为入户时打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需要你对其中的项目内容进行确认签字,现场采集本人人像照片录入系统,别人代替不了。此环节需携带准予迁入证明(迁入地留存联)、户口迁移证、身份证、拟入户居民户口簿(新立户的不需要)。 办理户口迁出除了本人亲自办理外,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办理户口迁移过程: 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第六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第七步: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第八步;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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