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合同的优先解释顺序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 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三十条 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国务院可以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的范围。
    第三十一条 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
    第三十二条 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2 6:3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