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南昌县拆迁补偿标准最新动态
释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了市、县级政府对被征收人的补偿措施,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搬迁临时安置补偿和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同时,政府还应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给予被征收人相应的支持和奖励。
    法律分析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拓展延伸
    南昌县拆迁政策调整的影响及应对策略
    南昌县拆迁政策调整对当地居民和企业产生了重要影响。新的政策可能导致拆迁补偿标准的变化,可能会增加或减少补偿金额。对于居民来说,他们需要了解新政策对他们的住房安置、补偿金和其他权益的影响。对于企业来说,他们需要评估新政策对他们经营场所的影响,并做出相应的调整和规划。应对策略包括及时了解政策变化、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法律意见,并根据新政策制定合理的应对方案,以最大限度地保护自身权益。
    结语
    南昌县拆迁政策调整对居民和企业产生重要影响,新政策可能导致拆迁补偿标准变化,需要关注新政策对住房安置、补偿金等权益的影响。企业应评估政策对经营场所的影响,采取相应调整和规划措施。居民和企业应及时了解政策变化,与相关部门沟通,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法律意见,制定合理应对方案,最大限度保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二章 行政赔偿 第三节 赔偿程序 第十一条 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8 23: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