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有吸毒前科的人,警察给联系人打电话会透露我有吸毒史吗 |
释义 | 有吸毒前科的人员在动态管控状态下,身份证信息报警,导致警察很容易要求其接受尿检,涉毒被抓案底终身,全国联网动态管控,坐火车、飞机、上网、住宿都会报警,社区派出所也会对有吸毒前科的人员进行管控并要求尿检监督。 法律分析 有吸毒前科案底的人员,属于动态管控状态,身份证信息报警,所以警察很容易让去接受尿检的。 1、涉毒被抓案底终身,动态管控全国联网,身份证信息报警被查。 2、坐火车,飞机,上网,住宿,身份证登记都会报警,警察很快会来要求尿检的。 3、社区派出所,也会对辖区有吸毒前科的人员进行管控,要求尿检监督。 拓展延伸 警察电话询问:吸毒前科是否会被透露给联系人? 在这种情况下,警察在电话询问时通常不会直接透露个人的吸毒前科给联系人。根据法律和隐私保护原则,警察在处理个人信息时有义务保密。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相关调查需要联系人提供有关吸毒前科的信息,警察可能会间接透露相关情况。此外,如果您担心个人信息的泄露,可以咨询律师以了解您的权益和法律保护措施。最好的做法是遵守法律并与相关机构合作,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结语 在这种情况下,警察在电话询问时通常不会直接透露个人的吸毒前科给联系人。根据法律和隐私保护原则,警察在处理个人信息时有义务保密。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相关调查需要联系人提供有关吸毒前科的信息,警察可能会间接透露相关情况。此外,如果您担心个人信息的泄露,可以咨询律师以了解您的权益和法律保护措施。最好的做法是遵守法律并与相关机构合作,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章 戒毒措施 第三十一条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员。 吸毒成瘾人员应当进行戒毒治疗。 吸毒成瘾的认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章 戒毒措施 第三十二条 公安机关可以对涉嫌吸毒的人员进行必要的检测,被检测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对拒绝接受检测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其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检测。 公安机关应当对吸毒人员进行登记。 戒毒条例(2018修订):第四章 强制隔离戒毒 第二十五条 吸毒成瘾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所在地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应当与其就戒毒治疗期限、戒毒治疗措施等作出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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