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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寻衅滋事的构成要素
释义
    寻衅滋事构成三个要素是:
    1、主体为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
    3、犯罪嫌疑人有主观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但还是希望并且放任该结果产生。
    一、寻衅滋事检察院不起诉的条件有哪些?
    1、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犯罪嫌疑人的犯罪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刑事责任的。
    二、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
    2、寻衅滋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3、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4、客观方面表现为:
    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三、 寻衅滋事罪中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情形
    1、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2、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3、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
    4、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
    5、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6、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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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7 12:2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