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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寻衅滋事罪情节恶劣的情形有哪些
释义
    (1)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2)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3)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
    (4)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
    (5)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6)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7)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一、寻衅滋事打人没造成轻伤害该怎样追究
    寻衅滋事打人没造成轻伤害一般不构成犯罪,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如果存在下列情形的,则虽未造成人员轻微伤也构成犯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造成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2、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3、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
    4、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
    5、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6、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7、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二、打架轻伤一级怎么判怎么规定
    打架致人轻伤一级,犯了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以主观上发泄情绪、逞强耍横、无事生非的随意殴打他人,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多次随意殴打他人、随意殴打残疾人、老年人、城市流浪人员,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随意殴打他人导致受害人自杀或精神失常,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均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犯罪行为。受害人因治疗伤情所导致的,合理的、必要的,损失等费用,赔偿义务人应予以给付。因此,造成轻伤一级的伤害后果,应当综合其他情节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范围内予以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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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5:2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