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男方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怎么分 |
释义 | 婚前男方首付,若仅登记男方个人名字的,对于首付款部分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女方无权分割;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和房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可以均等分割。若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可以均等分割。 具体如下: (1)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升值部分与配偶无关。 (2)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 (3)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他擅自将房子卖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该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5)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 (6)婚后夫妻以共同财产参与购买一方父母房改房时,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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