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籍贯,是祖居地或原籍,详细指的是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长久居住地或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出生地。 原籍地是原来的籍贯。参照公安部公通字[1995]91号文件,公民的籍贯应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祖父去世的,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户口的,填写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的地方;公民登记籍贯后,祖父又迁移户口的,该公民的籍贯不再随之更改。 籍贯一般从父系,个别从母系的;从祖籍,祖籍是指祖辈的长久居住地,按地域划分。 一、祖籍与籍贯 籍贯本是祖籍地的一种表述,但由于现行个人档案“填写说明”中明确解释籍贯只是祖父的长期居住地,所以现在所说的籍贯并不完全等同于祖籍。 现行的户口本中,籍贯原则上一般从父,填写本人出生时祖父的户口所在地,如出生时祖父已去世,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如果祖父未落常住户口,那么填写应落常住户口所在地。 籍贯更注重手续的严谨,一旦户口登记籍贯后,就不可更改,但祖籍则更注重亲情认知, 以上就是对于该问题的全部回答了,您了解了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的人都具有中国国籍。
该内容由 冯颖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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