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设立公司的方式有几种 |
释义 | 1、设立公司的方式分为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 (1)发起设立方式: 发起设立:又称“同时设立”、“单纯设立”等,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 与之相对的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的公司。 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采用原企业改制设立、新建设立或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变更的形式。 (2)募集设立方式: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是指为组建股份公司、取得法人资格而进行的循序、连续完成的各种准备行为。其方式分为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 一、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怎么设立 《公司法》对公司设立方式的规定如下: 1、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 2、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也可以发起人只认购公司股份或首期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对外募集而设立公司。 二、私募基金代销 基金代销是金融机构的一项投资业务,全称为开放式基金代销业务,该业务是指金融机构接受基金管理人的委托,签订书面代销协议,代理基金管理人销售开放式基金,受理投资者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申请,同时提供配套服务的一项中间业务。 该服务具有:选择多、优惠多、便捷多、服务多、安全多五大特点。金融机构代销多家基金公司的开放式基金产品可供投资者选择,代销的基金产品任投资者选择。 《公司法》第七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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