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迁户口的一般流程为:1、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需要有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的相应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领取迁移证件后,注销原有户口;2、办理迁出户口手续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证明;办理城区农业户口迁出,需要持迁入地的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受户口证明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