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结婚三年了离婚彩礼是否应该退视情况而定。有以下情况的人民法院才会支持退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彩礼是不能要求返还的情况: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 3、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