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推翻合同有几种方式? |
释义 | 法律分析: 1、约定解除。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在合同成立生效后,出现了合同解除的情形时,当事人可通过行使解除权消灭合同关系。 2、协商解除。合同成立生效后,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之前,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而解除合同,使合同效力消灭的行为。因协商解除是在合同有效成立后,而不是在合同订立时约定解除,故又称之为事后协商解除。 3、法定解除。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解除条件时,合同依法解除。法定解除条件主要有两类,第一类是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比如法律政策调整、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第二类是预期违约。在履行期限届满前,一方明确拒绝履行,难以强制履行或强制履行成本过高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