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失公平的协议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如果一方利用垄断地位或信息不对等等手段,草拟一份明显偏袒自己的合同,就有可能被视为“无效协议。 一份合法有效的合同应当符合诸如平等自愿、均等互利、诚实信用等基本原则。如果协议中某一方利用垄断地位或信息不对等等手段,草拟一份明显偏袒自己的合同,就有可能被视为“无效协议。这种情况下,被剥夺了谈判权但签署了协议的一方,可以通过法院诉讼方式维权,或者要求修改或撤销协议。 什么样的协议会被认定为“有失公平的协议?一份协议是否有失公平,需要具体分析具体情况。但是,当某一方利用自身优势地位,通过单方面的方式操纵协议内容,排斥、剥夺另一方的合法权益时,就有可能被认为是有失公平的协议。 如果在签署合同时发现协议存在“有失公平的情况,建议及时和对方沟通协商,并寻求法律援助,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五条 当事人订立、变更、终止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 |